
岳塘新闻网7月20日讯(通讯员:李妮妮 刘泽佳)7月18日下午,湘潭市岳塘区某高校学生范某将一面印有“诉前调解扬正气 便民周到解民忧”的锦旗送到岳塘法院诉讼服务中心,对法院诉前调解工作人员高效解纷、司法为民表示感谢。
原来,早在2019年9月,范某与湘潭某学车公司签订了《机动车驾驶员驾驶培训合同》,并分两次向该公司股东李某支付了培训费用3998元。合同签订后,因为疫情等各种原因,范某实际上并未接受到该公司的任何培训服务,遂于2022年6月11日提出退费要求。但湘潭某学车公司只同意退还几百元,双方沟通未果。无奈之下,范某将湘潭某学车公司和股东李某诉至岳塘法院,要求退还培训费用。
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该案事实清楚、标的不大,在征求范某同意后,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。诉前调解特邀调解员接到案件,着手查询到湘潭某学车公司已于2021年11月5日注销,无法联系上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裴某,随后联系该公司股东李某,李某表示该公司已经注销,他已将收取范某的培训费交给了公司。
据查实,湘潭某学车公司挂靠在某驾校,李某将收取范某的部分培训费后,转交至该驾校。调解员又与驾校联系,该驾校回复不同意退还培训费。
此后,调解员多次组织范某、李某及该驾校进行沟通,耐心释法析理。通过调解员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理的劝说,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,由该驾校退还收取范某的所有培训费用,退款直接打到范某银行卡上;李某也同意与范某协商剩余款项的退还事宜。就此,范某自愿撤回起诉,这起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得到有效化解。
责编:陶妞
来源:岳塘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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